為了避免身心障礙免稅車牌遭到濫用,上個禮拜行政院會通過修法,把門檻提高了,限定只有身障者本人或者是配偶、還有像是父母、祖父母、兄弟姊妹等同戶籍的二親等才能夠申請,而且自用小客車每一輛最多只能夠免稅1萬1230元。

身心障礙者買車可以免繳牌照稅,不過立委之前爆料,國內身障車中,有將近1萬輛,是雙B名車,懷疑福利被濫用。行政院會在3號通過了「使用牌照稅法」修正案,以後申請人除了身障者本人之外,限制為配偶、或者同一戶的二等親內親屬,以一人一車為限,免徵金額,也限制為2400CC以下車輛,超過部分必須要繳牌照稅。如果這個會期立法通過,新制最快明年上路。對此,聽障朋友表示贊同,認為正好可以用這個規定,拒絕人頭出借。

聽障朋友 陳濂僑:因為親戚很難拒絕,如果你沒買車,親戚就會想借你的名字。

至於車輛免徵門檻設在2400CC,聽障朋友也認為合理。

聽障朋友 吳立勤:2400CC以下,因為太多人利用這個規則去買一些賓士、買些好車,是為了一年免6、7萬塊的牌照稅,這是非常不合理,他們已經很有錢了。

但是聽障者也指出,其實障別不同、需要的車型也不同。

聽障朋友 陳濂僑:每種身心障礙者的情況不同,要考量到不同的需求,像是肢體障礙者需要大一點的車,方便上下車,我有聾人的朋友,他是買箱型車,因為是要放畫畫的工具,所以也超過免稅的規定。

提高身障免稅車牌門檻,立意良好,不過聽障朋友希望修法更細緻,在福利不被濫用的情況下,又能兼顧實際需求。

記者 歐姵君 牛暄文 王興中 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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