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草案公聽會,最後一場在台中舉行。聽障團體持續主張,讓「台灣手語入法」。

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的公聽會台中場,來自全國各地的聽障人士,他們無聲的熱烈討論著,但共同的主張就是,「台灣手語要入法」。

==桃園市聾啞福利協會常務理事 李鴻源==
我們聽障者跟聽人
能夠有平等的地位
希望將我們的聾人手語
我們有自己有自己的語法
自己的結構
這是屬於我們聾人自己的母語


聽障團體要訴求的是,「台灣手語」入法,才能真正展現對聽語障人士的尊重,同時才能發展屬於他們的文化。

而公聽會開始後,也有團體主張,華語不能入法,閩南語要正名為「台灣話」,還有新移民語言也不適合入法的主張。

==基進黨黨員 陳寬郎==
法案裡面第二條所提出的
閩南語這種大中華思維
(另外)移民語言
不適合放在國家發展法裡面
成為保障對象


也有曾經從事教育第一線工作的退休教師建議,法案採「國家多元語言發展法」名稱,認為國家語言除了要尊重多元文化,國際接軌,更要避免強勢語言排擠弱勢語言。

==全國退休教師協會會員 徐慧芯==
建議草案名稱應該改為
多元語言發展法
我認為這(法案)第八條
應該全部刪除 非常難行
台灣沒有一個縣市人口
是同一個母語的


文化部長鄭麗君則是保證,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7場公聽會結束後,匯整各界意見的版本,還會再舉辦一場全國大型公聽會,希望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,能夠順利修法實施,保障各種語言與族群。

記者 黃千容 賴世杰 台中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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