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目前聽障朋友購買助聽器,依法可以在聽力師評估具有效益之後,向內政部來申請補助,不過立委陳學聖爆料,有聽力師要求聽障朋友選用特定廠牌的助聽器,否則將在評估報告裡建議不予補助,聽障朋友將無法請領到補助款,對此,內政部政風處表示,將會深入調查並且檢討現行的法規。

對於聽障朋友來說,電子耳或助聽器是相當重要的聽力輔助工具,目前內政部也有補助,電子耳最高補助60萬元,助聽器依種類不同,補助金額分成4千、7千、與1萬5三種等級,不過購買後申請補助時,要由聽力師檢驗是否有效,以避免發生弊端,但立委陳學聖卻接到聽障朋友陳情,有聽力師濫用權力要求採購特定廠牌助聽器,否則將在評估報告裡建議不予補助,陳學聖要求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應該檢討現行制度。

立法委員 陳學聖:聽力師因為指定的品牌跟他不一樣,就產生嚴重的衝突,那聽力師就有語帶恐嚇說,如果你不聽我的話,那你可能就拿不到補助款。如果這個制度賦予少數人有太大權力的話,未來會讓聽障朋友被少數人牽著鼻子走。

內政部社會司中部辦公室 副主任 黃宏謨:當這使用者使用了以後,到底有沒有達到我補助的效益,我想我們只是在追的、是追這塊而已,那檢測呢?他們也都有依據的,我想這個基本上我們在執行面,應該是不會有問題。

社會司強調,消費者要先購買助聽器之後,才向聽力師申請評估檢測,不會有聽障朋友被聽力師牽著鼻子走的狀況,但內政部政風處,認為的確有檢討必要。

內政部政風司專門委員 吳學勳:是不是在制度上、是不是會有一些疏漏的地方,以致於將來沒有辦法彌補,那我們想我們回去會調案來研究。

在政風處建議下,最後內政部社會司,鬆口同意將就現行法規進行檢討。

記者 張志雄 陳保羅 台北報導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TSNEWSsignl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